本篇文章431字,读完约1分钟
宝鸡信息网日前,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表彰陕西省——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陕西字〔〕115号文件),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宝鸡交警支队与文明单位组建和公安交通管工作目标方向相同、布局同步,力量相同,党建队伍建设,夯实信仰基础,凝聚秩序管理,预防事故,凝聚民生诉求。 并且抓好窗口服务,队伍集中力、战斗力大幅提高,事故各项指标比上年大幅下降,群众满意率大幅提高,道路交通环境持续改善,单位文明程度和民警文明素质不断上升到新阶段。
宝鸡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既是赞同,也是鞭策。 公安全体要爱惜荣誉,更加严格,以最高标准、最现实的措施、最严厉的做法,构建文明、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维护宝鸡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素材来源:宝鸡交通警察)
宝鸡信息网最新原创作品:
文明宝鸡温暖的瞬间! 谢谢你们照亮了我
:陈云哲
标题:“祝贺!宝鸡交警支队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地址:http://www.bjyccs.com.cn/news/10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