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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重污染气象紧急司令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污染气象期间管制措施的通知
市重污染气象紧急指挥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最新空气质量预测,宝鸡市区未来一周,11月26日至12月1日受静稳天气影响,扩散条件不利。 12月2日将发生降水,扩散条件好转。 11月26日以中度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pm2.5; 11月27日以中度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pm2.5; 11月28日中度-重度污染,主要污染物pm2.5; 11月29日中度-重度污染,主要污染物pm2.5; 11月30日中度-重度污染,主要污染物pm2.5; 12月1日以中度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pm2.5; 12月2日良-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pm2.5。 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根据《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合作集团办公室关于编制近期重污染气象应对工作的通知书》(汾渭大气合作办公室【】8号)的要求,根据本市雾霾治理、气象部门和《一市一策》驻地协调员的研究判断,
加强工地扬尘管制
11月25日20:00至12月1日,市住建、城管执法、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监督各类工地,严格执行“6个100%”扬尘控制措施,所有土石方工作 禁止室外涂装、焊接、切割、打磨等作业。
加强道路扬尘管制
各县区加大车辆和人力投入,加强道路清洁措施,采用“湿式作业+清扫式清扫”等模式,加大道路机清理、洒水、清洗和清洁工作频率,特别是进一步加强车流量较大的国家省县乡道路清洁,比较有效地降低了浮尘的影响
强化工业公司环境监督管理
的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住宅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重点对焦炭、煤化工、集中供热、铸造、陶瓷、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砖窑、家具制造、汽修及其他相关燃气工业公司加大监测检查监督力度。
加强散煤和生物量管制
各县区加强生物质焚烧、散煤复烧、劣质煤销售等巡逻检查力度,严禁散煤和生物质再次发生。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参照《宝鸡市重污染气象应急预案》(宝政办发〔〕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黄色预警要求的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减排措施。
以上措施市区和平原县必须严格执行,山区县可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参照执行。 各附属机构应立即部署,迅速行动,严格执行。 我抽查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宝鸡重污染气象紧急司令部办公室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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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雅楠
标题:“观察!宝鸡污染天气来袭 管控措施公布”
地址:http://www.bjyccs.com.cn/news/11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