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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信息网全力推进“车人守规右行”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驾驶员文明驾驶意识,更有效地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近日,宝鸡交警支队曝光电子警察拍摄的机动车欠费行为,督促驾驶人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文明水平。

宝鸡交通警察要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安全驾驶,竞争文明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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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s2/]行人通过十字路口或者过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通过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必须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过无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的十字路口,或者过没有过街设施的道路时,必须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的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通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警察部门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处以20元至200元的罚款,并记3分处罚。

(素材来源:宝鸡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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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宝鸡交警支队曝光一批不礼让行人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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