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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乡村记忆小康家》摄影书画展作品征集通告

近年来,为了充分展示我市美丽的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管理比较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的建设成果,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乡、振兴乡村 中共市委农业农村局、宝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本市“乡村记忆小康家”摄影画展,全面建设小康。

一、主办、举办和赞助机构

主办者:

中共宝鸡市委农村事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宝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包商:

宝鸡画院

陕西书画院宝鸡分院

协作单位:

宝鸡市书法家协会

宝鸡市美术家协会

宝鸡市摄影家协会

二、原稿征集对象

此次摄影书画展活动向社会广泛征集了反映我市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农村生活的人居环境建设成果,是农民幸福生活、农耕文化、乡村美好故事的书画、摄影作品。 作者的身份、年龄、职业不受限制,可以关注和参加我市“三农”工作人员。

三、征稿时间

从发布通告之日起至去年9月10日止。

四、作品的要求

1、书法作品软笔书法、硬笔书法都很好。 草书、篆书作品必须另外附上注释文。 绘画作品的艺术形式、风格不受限制。 作品规格不超过4尺,统一为纵向宽度。 作品文案积极提高,思想健康。

2、摄影作品必须提供10英寸以上的纸质作品和3m以上的电子文件( jpg或raw样式)。 作品在word复印件上记载着“作品标题、拍摄场所、拍摄时间、作者介绍、简单证明( 200个字符以内)”。

三、观察若干事项

(一)投稿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修改配套,一经发现即取消参加资格并获奖的,与追回奖品和证书、公开通报的作品有关的著作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纠纷由投稿人承担,主办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参展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规格、事务所、职称、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件等新闻。

(2)所有摄影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 只要适当调整作品的颜色、色彩、亮度、对比度等,就谢绝数字后期的创造性作品。

(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书画、照片等纸质稿件不退稿,投稿作品的所有权归活动主办者,主办者有权使用参加评价作品进行展览、展示、包装、印刷、出版、推广等活动。

五、作品选集及奖项设定

1、摄影电子书文件的发送邮箱345534491@qq、摄影、书画纸的作品被发送到宝鸡画院(行政中心8号楼5楼宝鸡画院,联系地址:李先生,电话: 0917-3261351,1389242001 ),进行评选活动

2、书画、摄影作品分别设立奖项,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作品颁发奖品和证书。

一等奖3人,奖励价值1000元奖品,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5人,奖励价值800元奖品,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0人,奖励价值500元奖品,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由数名人员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六、展览时间

年9月22日-10月7日。

七、展示地点

宝鸡市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指定地点(西府老街)。

八、其他事项[/s2/]

投稿人在展览活动结束后,可领取艺术画报、照片书画集的参展者可领取艺术画报5本、摄影书画集2本。 获奖者可领取艺术画报5部、摄影书画集3部。 (数量限定,到交货结束为止)

中共宝鸡市委农村事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宝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9月1日

陈云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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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书画爱好者:宝鸡“乡村记忆·小康家园”摄影书画展正在征集作品”

地址:http://www.bjyccs.com.cn/news/13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