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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信息网讯(记者宋秉琴) 7月30日,陇县人民法院公开判决李某世等10人遇难闹事。 据悉,该案是陇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根据法院审理,年4月,被告人李某世登记宝鸡某商贸有限责任企业,承包各类工程,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 近年来,李某世召集被告人翟某、卢某等,在陇县境内多次联合或单独殴打他人,任意破坏公私财产等牺牲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压迫人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形成不良社会影响,也

经法院审理,以李某世为首的这个恶势力集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陇县境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依法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李某世4年9个月有期徒刑,被告翟某等9人被判处11个月至3年10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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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妍

标题:“宝鸡陇县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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