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22字,读完约2分钟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职工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的决定,任命:

李峰科同志是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田凌琳同志是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宝奇同志是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昌炳同志任宝鸡市水利局副局长(兼)

韩宏博同志是宝鸡市文物局副局长

张丽萍是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程存玉同志是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永刚同志是法门文化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皓园同志是宝鸡市西部山地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

王昭远同志担任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企业董事长

冯延军同志是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企业总经理人选

岳廷同志是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副社长候选人(试用期1年)

张宏科同志担任宝鸡市自来水有限责任企业(宝鸡创威水务有限责任企业)董事长。

免除: [/s2/]

杨旺佑同志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高峰同志宝鸡市工业和新闻化局副局长职务。

郑建安同志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昭怀同志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兴周、肖宝强同志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宋崇军同志宝鸡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齐智同志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吴民同志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景沛杰同志宝鸡市西部山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保存原待遇。

任强同志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张宏科同志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副总经理职务。

儒艮同志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晓毅、张海峰、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毛东波、宝鸡市民政局副局长王绍林、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江瑜、宝鸡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薛永信等6名同志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取消任期

宝鸡人民政府

7月2日

(资料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

:王莹

标题:“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峰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地址:http://www.bjyccs.com.cn/news/14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