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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信息网 7月7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试鸣防空防灾预警的公告,具体如下。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增强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认识人民防空警报信号,掌握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检查我市防空警报能力,本市于年7月14日(宝鸡解放纪念日)上午9时18分至10时,在全市所有县(区),

防空防灾警报试鸣信号规定:

事先警报: 鸣响36秒,停止24秒,重复3次为1个周期。

空袭警报: 停止6秒钟、6秒钟,以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防灾警报: 以响铃10秒、停止20秒、重复6次为1个周期。

解除警报: 连续鸣响3分钟为一个周期。

这次警报试鸣长,频率高,请广大市民观察聆听,倾听声音不要惊讶,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公安机关应当加大监督力度,对扰乱考试秩序、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惩处。

宝鸡人民政府

7月7日


:陈云哲

标题:“请相互转告!7月14日,宝鸡将试鸣防空防灾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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