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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男子卢某在野外工作时,顺手把未熄灭的烟头扔在荒草中,不料引起了森林火灾。 近日,陇县人民检察院对卢某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案例审查

年3月28日,陇县河北镇村民卢某在核桃林地修剪艾蒿时,将烟头扔进荒草中,起火。 过了一会儿,火势蔓延,很快点燃了周围大面积的荒草。 由于当时正在刮风,火以风势蔓延到周边的山上,引起了森林火灾。 根据该县国有千山林场的调查,这次森林火灾的过火面积为15.96公顷。

检察官说

在这一事件中,卢某是当地村民,熟悉周边环境,森林防火必须牢记在心,但他在从事生产活动时,不小心扔掉了烟头,最终引发了森林火灾。 根据《刑法》第115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重伤、死亡,或者对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事发后,有关部门进行了仔细调查。 卢某因过失犯罪,从轻处罚,经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检察官注意到

小烟头虽然没有火焰,但是中心温度高达800℃左右,容易与易燃物品接触起火。 [/s2/]也有人在吸烟后随意扔掉烟头,但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引起火灾导致公私财产受到损失,必然逃不出法律的严惩。 有吸烟习惯的人,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必须不断观察和防止火灾的发生,反之则害人。 (宝鸡日报)

:王莹

标题:“宝鸡:男子随手丢烟头酿成火灾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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