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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眉县人民法院集中判决了3起恶势力犯罪案件,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 至此,我院受理的恶势力案件全部结案。
被告人魏某甲、王某甲、仵某经常聚在一起,从年到年,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眉县对多名受害者进行恐吓、殴打,非法限制了他的一切人身自由,实施了许多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法院审理,魏某甲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制交易罪,计罪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年11个月的不同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在其他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中,8名被告师、2名被告雒等聚集在一起,多次参与寻找、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经法院审理,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眉县法院分别以被害案件罪、敲诈勒索罪、强制交易罪、非法采矿罪、危险驾驶罪判处师某等10名被告6个月至2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迄今为止,我院共审结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起恶势力案件,40多人被处罚,整个社会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的残酷高压态势。 (宝鸡日报)
:汪妍
标题:“宝鸡:眉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3件恶势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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