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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信息网信(记者张超) 5月14日,宝鸡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再培训工作的通知》,根据属地管理的大致情况,即日起由县区教育部门牵头,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培训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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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复学专业班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市教育局发布了这一《通知》,从严格的复训标准、严格的复训管理、严格的复训纪律等方面,
教育局要求各培训机构成立以法定代表人或校长为领导的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业班负责再培训和疫情防控工作。 体系完整,责任确定,责任尽在人。 按照《一县一策、一校一策》的大致内容,《再培训事业方案》、《培训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教职工、学生健康监护监测和再培训检查制度》、《通风消毒跟踪报告制度》、《通风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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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市教育局要求各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要以物资储备、防疫推广、职工培训、消毒通风、环境卫生维修、留观室设置、教室设置等工作人员为重点。 培训前,物资储备15天以上用量,员工培训2次以上,应急培训1次以上,“七步洗方法”等防疫推广处以上,消毒通风3次以上,饮水机、卫生间、教室、公共空间等要点部位卫生状况良好 各培训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符合重返岗位的要求,教职工的健康连续监测不得少于14天。 保证场地安全,严格执行消防要求,做好门卫管理,做好实际进入机构人员的登记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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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各县区教体局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了再培训事业判断小组,具体负责培训机构的再培训判断事业。 各培训机构做好准备后,向县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由县区再培训事业判断组展开判断,验收同意后方可再培训。 未申请判断和判断不符合再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网上培训。
市教育要求各培训机构实行测温制度、消毒制度、应急处置制度、报送管理、禁止规模集聚。 教职员工、学生、外来人员测量机构体温测量制度并进行登记。 然后,教师和学生因病缺勤,进行病因跟踪和登记并向工作人员报告。 各培训机构按照防疫标准和要求,定期对教室、办公室、厕所等场所进行卫生消毒,鼓励学生洗手、戴口罩、不凝聚。 请定期开窗通风,暂时不要使用不满足通风条件的教室。 各培训机构一旦发现疫情迹象,应第一时间实施隔离,第一时间报告,及时送医,进行人员登记和动态跟踪,相关接触者应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各培训机构应当实行“每日一报”制度,及时总结有关情况,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各培训机构严禁组织各类凝聚性活动,学生培训一律按教学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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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复学专业班督查组对各县区培训机构复学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复训工作中发生的违规、不作为、不负责等失职行为认真解释,指导相关培训机构“黑风险”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王可
标题:“定了!符合防疫要求的宝鸡培训机构5月18日起可复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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