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39字,读完约2分钟

据宝鸡信息网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介绍,年12月21日07时起,重污染气象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结束工作日(法定假日和节假日除外)7: 00—20:00 [/]

关于在重污染气象ⅱ级紧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管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

宝鸡市重污染气象紧急司令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气象紧急橙色警报和启动ⅱ级响应的通知》(宝重污染气象办理函) :年12月18日14时我市发布重污染气象橙色警报,12月19日11时启动ⅱ级紧急响应。 根据《宝鸡市重污染气象应急预案》(宝政发〔〕42号)的规定,现就重污染气象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管制交通管理措施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时间:年12月21日07时起,重污染气象ii级紧急应对措施结束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00—20:00

二、限制行段 :

川陕路和清姜路交叉口、g30连霍高速以北、宝平路和金陵东路交叉口以南、虢矶路、虢镇渭河大桥以西、福谭大桥、福谭路以东地区。 川陕路南段(北照十字路口以南)、福谭路、福谭大桥、蟠龙新区、虢磷路、虢镇渭河大桥、310国道(潘太路丁字东)及限制区域内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制规定 :橙色警告紧急响应工作日期间两个车牌(包括临时)的尾号(如果尾号是英文案例母,则基于车牌最后一位的数字),即 [/s2/]

主城区限制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载货车辆禁止通行(年12月18日发布的《关于实施重污染气象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中规定的不受限制的车辆除外)。 。

四、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纠正和调查。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12月19日

宝鸡信息网最新原创作品:

这些常识应该由376万宝鸡人掌握

:王可

标题:“宝鸡!限行!”

地址:http://www.bjyccs.com.cn/news/10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