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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宝鸡市举办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 根据《通知》,本届艺术节在宝鸡市举行了闭幕式、文华奖(省级)评奖活动、群星奖(省级)评奖活动。 组织评剧(节)目30台,优秀群众文艺作品40件,交流展演、专业演出20台,同期举办全省优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优秀剧(节)目惠民展演等文化活动。
根据《通知》,本届艺术节组委会将按照评审方法,组织专家评选和表彰参加艺术节演出的剧(节)目、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和本届艺术节组织的策划事业,并向获奖者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 奖设文华奖(省级) :综合奖设优秀剧目奖、优秀演出奖; 单项奖设有优秀编剧奖、优秀导演(编导)奖、优秀表演奖以及音乐、舞美奖。 美术摄影展作品设立优秀作品奖。 群星奖(省级) :设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四大类。 组织奖项:艺术节组织策划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集体。
根据《通知》,此次艺术节由省文化观光厅、宝鸡市政府承办。 设立省级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组委会,名誉主任由省委常委、省委推广部部长、副省长、宝鸡市委书记担任。 主任由省政府担任副省长。 副主任由省委推广部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和省文化与旅游厅长、宝鸡市市长担任。 成员由各市(区)和省级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局。 宝鸡市成立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委员会,其他稳步推进各项准备工作的市(区)也要加强指导,统筹这次艺术节相关工作。
《通知》还确定,宝鸡市将全部采用会场,9月底前做好准备。 (宝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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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妍
标题:“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10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宝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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