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35字,读完约1分钟
“谢谢你。 没想到疫情期间,你们这么快就拿到工资了。 ’3月24日上午,宝鸡市劳动监察举报投诉中心、农民工工资发放现场、农民工李师傅兴奋地说。
近日,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投诉书,反映农民工李师傅等10名农民工因某劳务企业包工头谷某拖欠工资。 事件是命令,追查工资是责任。 接到案件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与承包商取得电话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等方法进行“不见面”处理,调查取证,固定证据。
调查显示,因劳务企业拖欠承包工头谷某劳务费,致使山谷某农民工工资拖欠。 为了迅速追回欠薪,监察员连续8次致电承包商谷某,在逐一核实10名农民工欠薪数额的3次调查中询问劳务企业负责人,做好记录,确定工资支付责任。
疫情期间,由于承包商谷某在外地,无法回宝鸡,经监察员多次协调,劳务企业与承包商谷某达成工资支付协议。 3月24日,在劳动监察员的见证下,劳务企业代10名农民工发放工资8万余元。
疫情防控期间,对信访投诉、上交所、分批办理、转正的欠薪事件,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多次迅速成立、快速查处,迅速立案的案件大致38起,为5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6.8万元,劳动者合法权 (陕西日报记者曹瑞)
点击此处进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宝鸡行动”专题链接
:王可
标题:“疫情期间,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5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6.8万元”
地址:http://www.bjyccs.com.cn/news/169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