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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上午,北京市中院开庭审理阿迪达斯侵害阿迪达斯王商标案,但此次诉讼与此前就阿迪达斯商标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同,此次被告由阿迪达斯王体育用品(中国)有限企业、华珠鞋业有限企业及其经销商进行商标审查 阿迪王企业作为第三方出席了本案。
据悉,阿迪达斯此前聚焦于阿迪国王的商标侵权诉讼,但阿迪公司对阿迪国王商标的专用权和阿迪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从未多次提起诉讼。 因为,阿迪国王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经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批准该商标在鞋服等商品上注册,是合法商标,阿迪王企业对其享有录用权。
标题:要闻:阿迪达斯屡诉“阿迪王”商标侵权未果 换“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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