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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信息网报道: 1月26日,小编从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部分城乡居民因错过集中缴纳期,未支付保险,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为错过集中缴纳期的城乡居民重新开通缴费通道。 缴纳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缴纳通道仍为原集中缴纳期通道。 具体如下。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s2/]

各市(区)医疗保险局、税务局: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陕西医保发〔〕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件》)的精神,我省城乡居民2021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经结束。 近来,一些统筹地区反映出,部分城乡居民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错过了集中缴纳期,没有缴纳保险费,影响了医疗保险待遇。 研究表明,为错过集中缴纳期的城乡居民决定重新开通缴费渠道。 缴纳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缴纳通道仍为原集中缴纳期通道。 缴费标准仍然遵循集中缴费期间的各项政策标准。 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48号文件》确定的特殊人群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按照《4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宝鸡人,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可以继续缴费啦!”

请各统一地区医疗保险、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政策推广和员工动员工作,继续按照《4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员工。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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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请接受这个“宝鸡文明投资清单”!

:王可

标题:“@宝鸡人,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可以继续缴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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