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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被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年度全省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系统社会满意度评价成绩突出的单位。
这是宝鸡城管队伍“坚强的基础、作风、树形象”专业行动的必然成果,也是宝鸡城管实践为人民服务宗旨处理群众心事的忧患业绩的社会评价。
宝鸡市城市管理法执法局以城市管理“百日行动”为线索,开展市容管理专项整治42次,走出店经营7240处,占领道路经营8130处,倾销6450处,涂鸦9800处,捕获流浪狗800余只, 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签订《宝鸡市环卫工人配置共享单车协议》,协调落实配套资金270万元,停驶线4.3万多米,收缴电动共享单车1760辆,提供人民出行畅通的生活环境。 全面加强规划、市政、房地产执法,累计立案87件,结案87件。 调查4起区际事件、4起结案事件、4起移交本辖区执法大队的事件,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修订完善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评价奖惩办法,按月进行现场检查评价,评价结果在《宝鸡日报》上发表。 关注民生,有效受理投诉举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275728条,“12319”城市管理热线受理处理事件4346条,微信群受理各类问题110条,“宝鸡城市管”微信公共服务器 (宝鸡市城市管理法执行局)
:陈云哲
标题:“宝鸡城市管理执法局被省住建厅评为“省社会管理满意突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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