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上市一年多来,相关数据显示搜索市场份额超过20%,对百度搜索造成巨大冲击,为了限制360的快速发展速度,百度利用robots协议白名单360被百度百科、百度贴吧和百度知道, bing、Sogou和搜索等各大搜索引擎可以自由抓取,百度表示robots协议具有采用歧视性。

对此,中国电商法律服务联盟理事长、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电商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刘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robots协议只是一个跨领域通俗的协议,不是领域规范,不具备法律效力。 因为这不能作为处理法律纠纷的依据”。

robots协议是荷兰互联网工程师martijn koster于1994年首次提出的( martijn koster被称为robots之父),1997年向ietf提交申请后成为robots协议 随后,国际电信联盟( itu )、w3c的规格也同样拒绝采用robots协议。 因为,欧美电信专家担心,由于robots协议中包含拒绝条款,搜索鳄鱼可能会利用robots协议的条款,让一些热门网站签订排他性协议,从而阻止竞争对手,维持垄断

正如martijn koster自己也说过的那样,robots协议是领域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主要目的是规范大型搜索引擎和提供副本的网站之间的副本的获取和引用

百度建立了robots协议白名单,限制360搜索获取副本,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其目的显然不是维持产品间游戏规则的健康秩序,而是以robots协议作为压迫对方的竞争工具。 这明显违背了制定robots协议的初衷。 / br// h /

标题:要闻:律师刘辉:Robots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地址:http://www.bjyccs.com.cn/news/241.html